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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关于建设医保异地结算系统和医疗基金监管系统医保目录对码和接口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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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广大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求,彻底解决跨地区就医即时结算问题;同时为减少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提高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自贡市医保局将新建医保异地结算和基金监管系统,为接入省级异地结算平台做好技术准备。现就建设医保异地结算系统和医疗基金监管系统中需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医保目录重新对码和医保接口整改的通知如下:

一、    目录对码

1、对码范围

自贡医保信息系统将对目前使用的医保目录进行替换,统一使用全省标准的目录库。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需对药品目录、材料目录、诊疗目录和病种目录重新对码关联。

2、目录标准

药品目录以2012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行业标准《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LD/T90-2012)为标准,按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本位码进行关联对码;诊疗目录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中项目编码为标准进行关联对码;材料目录采用全省统一的医用材料9位编码目录;疾病病种目录西医病种采用WHO制定的国际疾病分类编码ICD-10为标准,中医病种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标准编码。

3、对码时间

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保目录对码工作必须在525日前完成,原医保目录自 61日起停止使用。

二、接口整改

1、根据省医保局要求,对以前的医嘱交易进行整改,新增医嘱上传和撤销功能。

2、对住院明细上传进行整改(增加住院明细上传交易,按省医保局要求在明细中包含处方内容)。

3、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异地明细分割查询接口。

具体功能调用见医保接口文档

三、工作要求

1、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要高度重视此次目录对码和医保接口改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首批接入省级异地结算就医平台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必须在 530前完成医院管理系统和医保接口的对接整改并通过医保局测试。

3、首批接入省级异地结算就医平台的医疗机构要按时完成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的改造工作,按国家金保网络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接入医保专网,具体网络组网要求另行通知。

4、对没有按时完成目录对码和接口改造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将无法同医保局联网结算。对乱对码、错对码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按医保协议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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