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对贫困、残疾等特殊人群的医疗救助行为,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原医疗救助对象的基础上,自2015年开始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人员进行医疗优惠。优惠对象为户籍在自贡市并持有本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的家庭。为更好地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人员提供服务,医院计划财务科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多次组织全体科室人员学习文件精神。财务科利用周四业务学习的时间组织全科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医疗优惠应知应会知识”考试,从而达到熟练掌握文件精神,切实为计生特别扶助家庭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以简明扼要的语言梳理办理指南,并以海报的形式放置在医院住院及门诊大厅显眼位置,方便患者知晓和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在医院门诊收费和住院结算处设立“计生特扶家庭”优先窗口,安排专人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人员办理门诊优惠及住院优惠咨询等,方便患者了解和办理相关优惠。四是安排专人为计生特别扶助家庭办理住院优惠。
据了解,医院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医疗优惠严格按【自卫发[2015]3号】文件标准执行:门诊免收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住院:免收陪伴费、普通床位费,100元以上的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在医保、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后,上述费用患者自付部分再减免20%。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并属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的农村户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除实行上述医疗优惠外,按新农合政策可另全免住院起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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