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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发布时间:2014-11-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妊娠24-28)

1、试验前连续3d正常体力活动、正常饮食,即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

2、进行OGTT前一天,晚餐后禁食8h-l4h至次日晨(最迟不超过上午9)

3、检查期间禁食、静坐、禁烟             

4、检查方法:先测定空腹血糖,然后口服75g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再分别测定服糖后1小时、 2小时的静脉血糖(从饮用糖水第一口开始计算时间)

5、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

6、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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