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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保新合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市委第一专项巡查组向我区反馈“严肃换届纪律,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基层良好政治生态”专项巡查情况,按照区政府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规管理使用医保、新合资金的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整治范围:医保局内各股室工作人员,区内各协议医疗机构。

专项整治的内容:1、医保局经办人员在医保、新合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行为。重点对医保经办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在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不按规定流程操作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问题进行治理。

2、医疗机构在医保、新合基金使用、报销结算中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各种套取骗取行为。重点对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虚报费用、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或药品、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等违规情况行为进行治理。

二、实施步骤

医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689日至11日)。医保局内各工作人员和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迅速予以纠正和改进,并将自查自纠报告和自查报告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于2016811日下午五点前报自井区医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108329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阶段(201681518日)。由医保局组织人员对全区各协议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自查纠发现的问题将在基金支付中予以拒付,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收集整理后,集中上报并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681920日)。全区协议医疗机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自井区医保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区政办公室。

二、   专项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开展医保、新合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是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医保制度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针对自身实际认真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坚决制止侵占、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监督,实行有奖举报。接受群众对涉及医保、新合资金违法违规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电话、书面、邮箱等方式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三)全面检查,严惩违规行为。检查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检查中如遇重大事项和难以处置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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