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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居民医保福利新政来了
发布时间:2017-07-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自贡市居民医保福利新政来了

受益群体广泛,看看你能不能享受

 

六月除了儿童节以外,对于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来说,不光只有职工医保可以申报门诊特殊病种了,从20176月起可以申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了~

一、居民门诊特殊病种的范围和审定条件。

第一类(14种)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慢性风湿性心脏病(风心病)、高血压Ⅱ期及以上、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心脏换瓣术后及心脏起搏器手术后、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癫痫、类风湿关节炎、重型抑郁症、难治性强迫症、器质性精神障碍、焦虑障碍。

第二类(10种)  恶性肿瘤的治疗、帕金森氏综合症、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期)、肝硬化(失代偿期)。

第三类(9种)肝、肾移植及骨髓移植术后的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白血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病毒性肝炎丙型慢性疾病。

二、门诊特殊病种的办理和审定。

(一)办理方式及时间。

集中办理,每月1日至5日参保居民均可向符合条件的二级甲等、三级医院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

(二)申报材料。

1)提供一年以上或近一年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鲜章),与申报病种相应的检查报告等。

2)填写《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报表》一份,表上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或户口簿复印件2份。

三、门诊特殊病种就医购药。

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人员可在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购药,超出医保范围的费用门诊特殊病种不予支付。

四、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参保居民经鉴定符合《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准入标准》要求的,当月将鉴定确认表报医保局备案,次月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特殊病病报销待遇。在一个自然年度发生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实行按月限额报销:

(一)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产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70%报销,每年限额报销1000元。

(二)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产生的符合本病种治疗报销范围的费用按照70%报销,每年限额报销1600元。

(三)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产生的符合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费用报销,一个年度内患者承担一次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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