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社会新冠肺炎防控捐赠款物的情况公示(六)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次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传染病医院) 关于接收社会新冠肺炎防控捐赠款物的情况公示(六) (2020年3月13日0时至2020年3月19日24时)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传染病医院)系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由于防控物资紧缺,医院于2020年1月29日向社会发出了接收医用物资的公告。公告发出后,社会各界纷纷踊跃捐款捐物,积极支持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其善举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2020年3月13日0时至2020年3月19日24时,我院接收社会各界接收捐赠物资9批,现公示如下: 1、接收消毒用品及药品捐赠情况表
2、接收设备及耗材捐赠情况表
3、接收其他物资捐赠情况表
我院承诺,将严格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传染病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所有接收的捐赠款物均按照捐赠意愿执行,及时规范将接收到资金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反馈捐赠人所捐赠款物的去向并予以公示,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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