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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学习医疗“三监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官华 作者:医患科 点击数:

 

医务科学习医疗“三监管”管理办法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已于近日出台《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并将于2021年11月11日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结果运用,落实医疗机构自我监管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医务科于2021年11月4日组织全科人员共同进行学习。

     为便于理解及掌握,特制作思维导图。希望在实施前理解透、掌握好医疗“三监管”相关要求,为有效推动及落实医疗三监管做好知识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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