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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老年综合评估系统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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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拟对老年综合评估系统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4年9月23日17:30之前报名。

  一、需求调查项目:老年综合评估系统项目.

  二、需求调查项目简介:

  (一)技术等需求方案:本系统建设要基于医院现状,本着先进、实用的原则,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医学信息处理技术,结合现代化的医院管理模式,为医院提供全面的、开放的、高效的、安全的、可持续扩展的系统。

  1.标准化和开放性:遵循系统的标化和开放性,实现信息通讯与共享,规范信息技术标准。采用业务内标准的技术体系和设计方法,使系统具备与各种层次的平台的无关性和兼容性。在使用新技术的同时,充分考虑技术的国际标准化,严格按照国际国内相关标准设计实施。

  2.先进和超前性:在实用可靠的前提下,具有扩展性。技术上立足于长远发展,坚持选用开放性系统,使系统和将来的新技术能平滑过渡。采用先进的体系结构和技术发展的主流产品,确保整个系统高效运行。

  3.实用性和方便性:系统建设以满足需求为首要目标,采用稳定可靠的成熟技术,保证系统长期安全运行。确保系统应用后能为各级业务和管理节点提供智能化的网络信息环境,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的效率。

  4.安全性和保密性:遵循有关信息安全标准,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确保数据永久安全。系统应提供多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保密措施,防止各种形式与途径的非法侵入和机密信息的泄露,保证系统中数据的安全。

  5.稳定性和可靠性: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成为支撑系统平稳运转的运行平台和开发新业务系统的基础平台。因此系统必须在成本可以接受的条件下,从系统结构、设计方案、设备的选型、厂商的技术服务、维护响应能力以及备件供应能力等方面考虑,使系统故障发生的可能性尽可能少,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可行的应急预案。

  6.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保证系统能在各种操作系统上移植。实现信息标准统一,以便日后的系统维护。需充分考虑在未来若干年内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并充分考虑了系统升级、扩容、扩充和维护的可行性。

  (二)项目基本要求。

  1.软件提供方所提供的所有软件系统需有软件著作权,上线前需提供国家认证的第三方网络安全测评机构提供的安全漏洞扫描报告,软件系统产品及服务必须满足采购人同一法人下无用户数量、无院区空间限制,包括医院托管的病区、院区。

  2.本项目实施时须确保医院各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满足医院使用过程中功能上的个性化调整,不影响与医院现有第三方系统的正常使用。

  3.对全院使用者进行全方位培训直至能熟练使用,并对涉及本项目系统运行维护相关的文档进行无保留移交,采购人享有其知识产权。

  4.软件提供方的报价中应包含整个项目建设、与第三方系统间的接口相关费用。

  (三)总体技术要求。

  1.遵守统一技术规范:统一用户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公文交换、统一数据交换等接口规范;

  2.软件使用简单、操作方便,具有友好的操作界面,并尽可能考虑以后业务的发展;

  3.采用目前比较成熟的先进技术和产品,采用主流开发语言及架构,支持主流数据库,支持信创,支持云部署等。

  4.采用有关的国家标准。

  5.能够及时、准确、动态地更新,并提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传递。

  6.支持数据库多层安全管理,支持多级权限管理。支持多层次安全性保障,保障数据安全,保障数据不被篡改,保障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

  7.提供可扩展业务及数据接口。

  8.具备完善应用部署能力,提供应用部署管理平台的界面和部署方案;

  9.系统支持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四)数据标准化要求。

  1.支持数据集成及整合过程的标准化:实现数据的集成,通过各种数据治理手段,结合标准的医疗术语的标准规范管理,实现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并实现数据治理过程中的完整性、自洽性、一致性;

  2.支持不同数据来源的数据:充分考虑数据源格式的多样性,比如各自不同的数据库格式、文本文件格式、XML格式等,支持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或非结构化数据。

  3.支持不同数据生成阶段的数据:由于数据生成的时期、部门、设备、技术、能力等不同,数据存储管理极为分散,支持通过采用一种通用的标准和规范,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口,支持多样的数据源。

  (五)项目建立内容清单目录: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老年综合评估系统,产品功能要求及系统功能模块见清单。

  (六)项目建设总体质量标准及要求:本项目须符合国家最新出台的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涉及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六级标准中与老年综合评估系统相关的功能需达到标准要求。

系统主要功能及能力

技术参数、功能、性能等需求(硬件或软件需具体细化)

系统主要功能

提供桌面电脑端(PC),IOS、Android手机终端使用。

适合于医疗机构使用的老年综合评估(CGA)产品组件模块,评估内容包括老年人病理评估、精神意识评估、躯体功能评估、老年综合征评估、社会参与度与社会支持评估、感知觉评估、口腔问题评估等。

包含CGA评估模型。

评估智能化,提供智能筛查。

自动即时产生评估结论。

自动即时生成评估报告。

包含管理系统,内容包括患者管理、评估人员管理、评估(过程)管理、评估报告管理、网络检索与查询系统等。

支持与其他系统数据融合。

医学技术输出能力要求

支持专业老年医学背景或从事老年医学专业技术研究,能支撑系统中医学评估模型、评估内容及评估量表的持续迭代、升级。

支持根据采购人需求,配置医学量表和医学模型。

有老年医学科研项目经历,可支撑、协助开展老年综合评估相关科研项目。

  

  (七)商务要求:

  1.服务能力:

  (1)软件提供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自主版权(所有提供的软件均须有软件著作权)的信息网络技术公司,并具有较高的研发、修改和调试能力。

  (2)软件提供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软件提供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软件提供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丰富的老年综合评估系统产品的开发和实施经验。

  (4)软件提供方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相关的声明和证明文件。

  (5)软件提供方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需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其复印件。

  (6)软件提供方应具有完善、优质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资质信誉。

  2.服务案例:

  (1)软件提供方应长期致力于上述产品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实施,应具有三甲综合医院的项目成功案例。

  (2)软件提供方的实施案例中应至少有通过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或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6级。

  3.人员要求:

  软件提供方应提供具有该领域丰富工作经验的项目经理、项目建设团队、项目运维团队和省内各地技术服务等人员,负责项目的启动、计划、建设、实施、联调测试、整体控制等全过程工作,快速地响应和解决问题。人员应相对稳定,专职为本项目服务,未经院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核心专家,项目人员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时,院方有权提出人员更换要求,直至院方对成交软件方提供的相关人员满意。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人员时,需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院方提出人员变动申请,经院方同意并做好工。

  4.培训要求:软件提供方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对本产品涉及的直接及间接使用者进行全方位的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

  5.后续服务:软件提供方须免费协助院方通过电子病历系统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6级、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及宣讲培训、对标差距梳理分析、系统改造建设、文审资料准备、现场查验技术支持等。

  6.质保及售后服务:软件提供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并以最终交付物经医院验收合格,即签订验收文档为准。

  (1)质保期:从项目完成验收(验收文档签订之日起)3年为免费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实施、培训、维护、集成、系统接口、功能调整等)均包含在系统费用中,质保期以外的一切费用(含实施、培训、维护、集成、系统接口、功能调整等)均应包含在维护费用中,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2)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日常问题故障处理、改正性维护、完善性维护、预防性维护、适应政策性修改、医院管理要求的新需求修改、数据迁移、数据归档、数据备份、软件相关的数据安全、配合业务迁移、配合硬件更换、配合硬件环境升级、现有(新增)医院院内业务系统的集成和外部平台的对接、操作培训、报表新增、数据统计、数据采集、数据上报、质量管理等。

  (3)质保期内,软件提供方保证提供7×24小时(含远程)服务,专属服务。为保证系统日常问题的及时处理,工作日及节假日均需安排专人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出现故障时需立即响应,一般故障半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2小时内排除,若2小时内无法解决,应提供应急措施。

  (4)软件提供方必须指定专门联络人、项目经理、技术经理等负责项目的技术咨询、系统维护的接洽工作。若有人员变动,需提前10日向医院提出人员变动申请,经院方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变动。

  (5)如果软件提供方的产品需进行软件或数据库升级,软件提供方应及时通知院方,根据院方实际情况形成完善可行的升级方案及预案后对院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以保证软件的安全平稳运行。

  (6)软件提供方提供对项目中软件运行情况的现场巡检服务,至少2次/年,并提供巡检报告。

  (7)软件提供方需配合院方完成对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漏洞打补丁的服务,保证服务器、数据库的安全运行,保证数据正确、完整、一致,保证数据不丢失。

  (8)质保期后的维护费,软件提供方在须报价表中注明.

     7.本项目实施工期及服务方案:本项目须在自双方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整体交付。系统在设计开发过程中,需遵循相关国际国内的行业标准,包括功能规范、数据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符合医疗业务要求,可按需求方案要求的全部条款免费对接系统。

  (1)项目遵循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标准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规范》;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

  (2)在项目的实施管理中,应明确具体的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实施任务、集成接口内容、数据集合整合治理方式、实施注意事项、项目难点以及影响风险因素;应拟定周密的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应明确项目实施人员、岗位职责;应落实应用培训方案(含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3)软件提供方应制定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和流程,按照制定的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

  (4)系统正式运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含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漏洞扫描等,出具响应测试报告。

  (5)软件提供方应提供全程设计、咨询、建设、运维服务,在项目不同阶段派遣专业咨询服务人员提供相关互联互通测评、电子病历评级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各个层次的技术培训,从项目组织管理、售后服务方面保证为本项目提供长期持续服务支持。

  (6)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如果项目组无法胜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医院有权要求软件提供方调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施人员,软件提供方应无条件接受。

   8.知识产权

  (1)医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软件提供方提供的系统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软件提供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本项目形成的产品版权归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项目建设知识产权归院方与成交软件方共同所有。

   9.保密要求

  (1)本项目用于保障实时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对系统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可靠性有较高要求。软件提供方需确保整个系统的设计、开发、上线、运维必须遵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标准进行。

  (2)软件提供方对本项目中涉及的信息与数据有保密义务、未经院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同时,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归院方所有,如合作终止,软件提供方需无条件协助院方将产生的数据导出,并经院方同意后将信息系统中产生的数据在院方的监督下永久性销毁。

  (3)软件方技术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上岗工作,并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删除相关信息。因软件提供方(或其员工)原因引起信息泄露,其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软件提供方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提供证明材料);

   8.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单、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见附件);

   2.中小企业承诺函(见附件)(非中小企业则不填);

   3.廉洁承诺书+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见附件);

   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以上资质不涉及不提供;

   5.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见附件);

   6.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提交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医院有权拒绝签收。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其他

   本公告为医院需求调查,非采购行为,请各供应商知悉。

   五、报名方式

   方式一: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备注:若报名截止时间处于非工作日,可先发送电子档至邮箱,纸质档资料顺延至工作日第一天现场递交)。

   方式二: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出报名资料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henmozg@vip.qq.com后再电话联系通知,在邮寄的情况下未在截止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视为未报名成功。

   需求调查方式:线下需求调查,具体需求调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参加需求调查的供应商请在医院外自行停车,院区内停车主要为病人及家属提供)

   六、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13-2121029(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邮寄地址: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42号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附件:

    1.需求调查封面.doc
    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3.采购-货物类承诺函+报价单.doc
    4.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廉洁承诺书+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供应商).doc
    5.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doc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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