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化粪池清掏、转运及处置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次
我院拟对化粪池清掏、转运及处置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2年6月13日17:30之前报名。 一、需求调查项目:化粪池清掏、转运及处置服务项目 二、需求调查项目简介: 1.拟服务周期:2年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A.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B.联合体参加单位成员(法人)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需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材料。 3.资质要求:服务商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须包含医疗废物HW01中的感染性医疗废物841-001-01,损伤性医疗废物841-002-01);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需具有化粪池清掏的其他相关资质。 4.服务区域: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院本部,包含自贡市传染病院区、残疾人康复院区)。服务要求:按环保要求对化粪池、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清掏、转运、处置。 5.化粪池分布情况
6.服务要求: (1)高压清洗,疏通管道,清理积水井、沉淀井。 (2)化粪池采用机吸方式处理,主要对池内污物稀释并清理。 (3)化粪池、沉淀井、排污口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4)清掏残渣、污物清运到有污水处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 (5)化粪池、沉淀池、阴井内污物全部清理完毕见清水。 (6)污水管网全部检查口及沿线管网无污物,保证畅通。 (7)服务商自行负责将化粪池和生化池内的粪渣及垃圾,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打包外运出,无遗撒、遗漏现象。 (8)负责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并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场地清洁、无异味。 (9)施工完毕后恢复施工场地原有的设施和配置。 (10)作业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服务商全权负责,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服务商负全责。 (11)严格按照国家污泥处理相关要求进行清掏、脱水、干化、消毒、除臭、打包、转运、处置等。 (12)污泥含水率≤30%,并提供现场抽样检测数据。 (13)污泥包装须有医疗废物统一标识,且每袋规格统一(约为25kg每袋),双层防水内袋,密封无渗漏。 (14)对清掏后的污水处理站所有池子及地面进行冲刷,达到干净、无污物,符合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15)服务商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要求,对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HW01感染性废物)48 小时内进行转运处置。 (16)服务商对污泥(HW01感染性废物)需在四川省固废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处置后,需出具四川省固废管理系统电子转运联单。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需求调查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内,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做为响应需求调查文件的部分;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需求调查情况、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见附件一~附件五) 2.中小企业承诺函(见附件)(非中小企业则不填) 3.外来人员防疫筛查登记表(见附件):此表来院参加采购调研活动当日填写,填写后交与经办人员,不做入响应文件。此表需加盖单位鲜章,表内1-11项全部符合方能来院参加采购调研活动。 4.服务方案及价格佐证资料(至少提供三家其他单位同型号产品维保服务的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5.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6.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性作为比选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 本公告为医院需求调查,非采购行为,请各供应商知悉。 五、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813-2121029 需求调查封面.doc附件1-5.doc中小企业声明函.doc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供应商来院采购调研活动疫情防控筛查表.doc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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