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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2014年4月11日中国共产党自贡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5-01-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部署,中共自贡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结合自贡实际,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1)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施政纲领,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是在我省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安排部署了新时期的全面深化改革,必将对我省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实现“两个跨越”奋斗目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市在中等城市机构改革试点、统筹城乡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在全省乃至全国开展了先行先试,有的改革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推动了自贡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当前,自贡发展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时期,破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是自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老工业城市实现次级突破、加快崛起的重大机遇,是对各级干部能力作风的重大考验,必须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开创自贡改革发展新局面。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全市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着力转型升级、成果共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城市转型,增强经济动力、激发社会活力、提升城市竞争力,最大限度赢得改革红利,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为构建区域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3)目标任务。按照中央提出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和“六个紧紧围绕”的要求,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探索符合自贡实际的改革发展之路。

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突破性成果,完成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一些领域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清明、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更加宜人、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群众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4)基本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把握改革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确保改革不偏向、不变质、不走样。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增强改革的勇气和担当,冲破定势思维的禁锢和束缚,敢闯敢试,创新突破,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革的新路子。必须坚持科学高效,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把顶层设计和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各项改革的科学性、关联性、可行性,务实高效推进改革工作。必须坚持统筹协调,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统筹推进各个领域改革,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加强上下联系、区县互动、部门联动,形成互促共进、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

(5)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制定负面清单,实行“非禁即入”,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领域。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制度。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实行先照后证;积极推行网上登记,办理电子营业执照。

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保护政策。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供水、供电、供气、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行业和群众诉求强烈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健全商标保护长效机制。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和部门协同的监管机制。

(6)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清理和废止各种影响投资者产权保护的制度规定,规范国有产权流转,鼓励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支持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探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构建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监管联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和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7)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适当吸纳非公有制资本参股公用型国有独资企业,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在一般性竞争领域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和提高竞争力。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8)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规范高效、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形成以市场化选聘制为主要方式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机制,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公共交通、供气、供水等公共事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实现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推动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监管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稳妥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探索建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扩大国有资本预算实施范围并进行分类管理,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

(9)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壁垒。健全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落实和完善财政、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融资发展、跨国经营。支持关联度高的中小微企业兼并重组。促进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财产和合法权益。

(10)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化土地要素配置和差别化用地机制改革,建立单位生产总值用地量下降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挂钩制度,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建立完善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深化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竞争有序、公开出让矿业权制度。推动能源市场开放,调整市场结构,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建立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开展流域用水、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交易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完善居民生活用气、用水、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促进再生资源市场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展特许经营权试点,完善公共资源运营、收益分配机制。

(11)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有序推进县(区)级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入股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稳步推进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改革优化,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支持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准金融机构逐步转型发展民营银行。引进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健全金融体系,引进和发展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积极探索运用股权、资金、资产创立投资基金。

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全社会直接融资比重。促进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支持中小企业进入新三板和四板市场挂牌融资交易。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企业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推进保险业改革,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强金融生态建设,推动金融环境持续改善。把握金融监管改革方向,依法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

(12)创新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建立健全三次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建立完善机械装备制造、盐及盐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环保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自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引擎作用,创新工业园区产业准入、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园区管理服务机制,促进“一带一核多园”支撑格局的形成。完善区域产业联动发展机制,探索构建市、县(区)共建共享的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跨县(区)、跨园区迁移的利益协调机制。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立符合服务业发展规律的政策支持体系,制定完善促进口岸、会展、物流、电子商务等资源聚集与业态发展的政策措施,改革和完善服务业规划管理、要素保障、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产品物流园区发展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13)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转变招商引资方式,推行行业招商负责制。建立完善“招大引强、引才引智”机制,落实和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推动国内外知名企业到自贡投资。依法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推进贸易清单管理和准入前的国民待遇落实,有序开放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逐步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抢抓国家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和建设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等战略机遇,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合作机制。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区发展,加强与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区域的合作交流,探索互惠共赢的合作模式和路径。加强与川南各城市协同合作,共同构建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机制。建立促进外经贸发展长效机制,加强与国内外发达城市的交流合作,完善适应国际贸易新秩序的出口基地政策,创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完善境外投资服务机制,支持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4)科学高效履行政府职能。科学配置政府部门及内设机构职能,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界定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权责,完善条块间有机协调、高效履职的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依法推进政府行业管理与协调、社会微观事务管理与服务、技术和市场服务等职能转移给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推广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承接国家、省政府下放的审批项目,加大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力度,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和必须由市级统筹平衡的项目以外,全面下放或委托县(区)办理。建立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常态化机制,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禁止实施部门自行设定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构建审管分离的行政运行体制,整合部门审批职能,实行集中办理。着力推进行政审批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一级评估、联合审查和超时默认、并联审批缺席默认、容缺受理审批等制度。探索“三并联”评审方式,解决中介机构制约投资项目审批问题。推进网上审批,实现省、市、县(区)联合联网审批和跨区域并联审批。健全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强化电子监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拓展服务功能,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禁止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以任何形式实施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以外的年检、年审和注册。完善中介组织准入、退出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省、市、县(区)三级联网和一体化运行。推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拓展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构建立体化、参与式、网络状综合政务服务平台。

(15)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要求,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稳步推进“大部门”、“大科室”制,探索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和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执法体系。精简、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促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要求,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理顺行政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职责关系,推动公办事业单位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事业单位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落实用人、财务、业务运营等自主权。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支持、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配套政策。

(16)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投资领域简政放权,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重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创新民间投资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建设与运营。加强投资统计监测,完善投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投资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机制。

(1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与县(区)、乡镇(街道)事权范围,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完善市、县(区)财政体制,激发县(区)发展活力。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编制和管理改革,推进专项资金整合,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完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激活存量资金潜力。加强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增强财政资金安排合理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把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债务考核制度,合理控制债务规模。继续开展增值税改革试点,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四、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18)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政府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完善县(区)、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网络,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开展农业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建立健全促进城市工商资本发展现代种养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企业,促进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社自愿组建联合社。加快培育现代职业农民和专业合作社职业经理人。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参与符合条件的财政项目申报和实施。建立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制度。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引导农民“互换并地”,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入股农业企业。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深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19)构建城乡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一活二变三化”改革路径,着力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推动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革,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经济社会权利平等化;探索具有自贡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形态、农村居住形态、文明乡风文化形态、清洁优美自然生态“四态一体、和谐共融”的新农村统筹发展模式,构建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互动发展、协调发展。

坚持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民家庭所有,深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农村各类产权“多权同确”的统筹机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县(区)建立流转交易纠纷仲裁机构,强化乡镇政府纠纷调解。培育资信评估、资质评审、信息服务、法律咨询、仲裁等中介服务组织。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构建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定级估价体系,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公开市场交易试点。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规范退出机制。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合理分配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

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民财产权利。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推进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盘活各类农村产权,通过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担保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股权量化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以农村产权入股合作经营、参股分红等形式参与经营性项目机制。争取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试点,探索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制组织。

(20)完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围绕构建“一主两副多基点”城镇支撑格局,建立健全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实施全域规划,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促进中心城区、县城、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协调发展。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县城、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深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软基础建设,构建全面透彻、互联共享、智能应用、高效便捷的智慧城市建设新机制。统筹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加强城市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基础建设,健全智能建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信息应用基础系统和城市运营保障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整合城市产业、文化、社会事业、公共管理等领域数据,建设“大数据”平台,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安全协调监管机制,加快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推广智慧化信息应用和新型信息服务,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社会治理精细化。

探索调整市域行政区划,积极争取具备条件的县撤县设市。深化扩权强镇,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赋予相应的管理权。

五、健全创新驱动发展机制

(21)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多种创新主体竞争发展,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向企业开放,产业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围绕节能环保和高端装备制造、盐及盐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整合资源,建立不同类型的技术研发平台,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多形式的创新团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集中攻关。建立健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22)改革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建立产业创新发展决策咨询机制。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机制,改进科技项目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的机制。探索科技投融资新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补充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23)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征,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激励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运用,开展科技成果收益权和处置权改革试点,试行推广技术入股机制,扩大科研成果处置自主权,提高职务发明人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六、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24)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强化人大对财政全口径预(决)算、地方债务、国有资产、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审查监督职能,改进审查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健全完善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工作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等途径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强化乡镇人大工作机构的职能和作用。

(25)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党委领导下,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协商渠道,创新协商方式,增强民主协商的主动性、计划性、多样性。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进行协商,完善各民主党派地方委员会直接向同级中共党委提出建议制度。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建立健全政协履职成果反馈机制,探索创新委员产生、退出机制,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发挥委员密切联系群众作用。

(26)加强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健全和完善村(居)民民主监督机制和村(居)民自治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村(居)务公开的途径和方法。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七、大力推进依法治市

(27)推进依法执政。改进党委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完善党委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各级党委决策权限,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查作为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全面清理与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健全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工作制度。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28)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及依据,推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整合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整合行政复议资源。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制度,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29)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配合实施市、县(区)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人民法院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审判、检务、警务公开机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强化检察官、法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完善公民权利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30)营造依法治市良好氛围。坚持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建立健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

八、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31)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建立权力清单,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明确职责定位。建好并用好互联互通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深化“三公”经费和其他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强化对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监审联动”制度。

(32)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实行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廉政报告制度,深入开展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探索建立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部门纪检组织述责述廉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研究探索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全面落实各级纪委向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制度,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推进中央、省驻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规范和运用互联网监督。

(33)构建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建立健全改进文风会风、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治理吃拿卡要、完善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等制度。建立干部驻乡进村入户蹲点调研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机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效能监察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机关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创新政风行风建设举措,拓展群众诉求表达平台。丰富警示教育内容和形式,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九、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34)健全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理顺党政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组建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构建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统筹机制,健全涉事地方和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的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统筹建设主流舆论场,加强新型媒介运用和管理,规范传播秩序。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新闻工作者职业行为。探索建立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建设全媒体资讯中心,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完善扶持办法。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35)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培育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文化市场主体,促进文化资源合理流动。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改制重组,加快股份制、公司制改造,推动转制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实行国有传媒企业特殊管理股制度。健全文化产业培育机制,扶持发展小微文化企业,支持盐、龙、灯等品牌文化企业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完善传统民俗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文化“走出去”的体制机制,支持文化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健全流通网络,形成资本、产权、人才、技术等要素相融互动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生态、城乡建设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健全文化行业组织管理机制,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36)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管理服务标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反馈机制。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改革,搭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

十、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37)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现代法治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健全素质教育教学体系,建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机制,强化和改进学校体育和美育教学,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促进教育公平,建立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不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推进教育扶贫助弱工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推进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建立优秀教师培养引进机制,建立常态化的职称聘任制度,逐步探索能上能下的职称聘任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公办教师校际交流和任职、支教交流机制。建立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向边远薄弱学校覆盖的有效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等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机制。

加快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充机制。创新继续教育发展模式,构建终身化、网络化和开放式的终身教育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招考分离、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建立健全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自主招考或注册入学,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建立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学校治理体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实施教育分级分类管理,形成政事分开、责权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教育督导,建立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机制。

(38)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强化公共财政向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规范招人用人制度,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歧视。加快构建和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健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长效帮扶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调处机制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机制和政策措施,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

(39)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实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值达到全省总体水平。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覆盖,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改革。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提高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用于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城乡、行业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分配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40)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质量。建立全民社保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强社保基金征缴,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完善城乡统筹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困难人群关爱和保障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商业保险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相结合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41)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关系相互转移接续机制,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同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加快区域卫生高地建设,实施城市优质医疗资源扩增工程,建立健全高等职业学院与医院协同发展机制。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大型公立医院引领的纵向医疗联合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机制,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与差别化服务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推进药品流通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健全科学的医院绩效评价机制,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实施社会办医促进工程,积极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允许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健全医药卫生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奖励扶助政策,执行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十一、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42)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建立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机制。完善社会治理政策措施,加强社会治理法制保障,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健全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构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服务管理体系。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和治理方式,分类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深化以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民主监督实践为主要内容的居民自治,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43)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承担公共服务的作用。建立完善社会产品和服务提供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健全支持发展社会组织机制,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文体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建立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制度。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完善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大群团”工作格局,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地发挥作用。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建立完善志愿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机制,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44)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推进风险评估工作全覆盖。建立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的公众评议评价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健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支持律师、专家和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参与矛盾调处化解,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健全网上信访、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交办制度,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45)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和协调联动的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实行食品原产地可追溯、质量标识制度和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健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长效机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完善预警、救援和灾后重建综合机制。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确保信息和网络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分裂、渗透、颠覆、窃密、暴力恐怖等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十二、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46)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优化部门职能,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环境监管体系。加强生态法制建设,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实施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搭建产权交易平台,制定产权流转、抵押办法。完善自然资源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用途管制。完善环保准入制度,严禁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健全生态建设综合评价体系。严格实行源头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小井沟水库等水源地保护机制。

(47)建立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推进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建立使用资源和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付费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森林、水流、自然景观等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完善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及跨界断面资金扣缴制度,建立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发展节能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

(48)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落实全省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强化规划控制,修订完善生态功能区规划编制,划定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资源利用红线,建立耕地保护红线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超载区实行限制性措施。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及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构建一体化应急响应体系。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确保生态敏感脆弱区、优质农产品产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得到最严格的保护。完善环境信息公布机制,健全举报制度。

(49)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一票否决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跟踪记实制度、群众参与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十三、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50)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市委领导下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围绕全市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改革计划和项目,强化保障机制,确保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建立市领导牵头负责机制,科学制定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目标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强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建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专家学者智库建设,完善决策咨询制度,定期研究协调重大改革事项,及时解决改革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按阶段对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市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法定程序,出台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保障和支撑。市政府要分类制定有关改革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协要积极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民主监督。改革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制和实践锻炼制度,创新干部培训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能力。深化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基层干部培训专门机构。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改进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体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改革事业。

(5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在干部考察识别中的责任。探索试行“多方预推、综合选任”领导干部办法。改进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式。改进和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建立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差异化分类考核体系、综合考评体系。完善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的交流、锻炼、培养。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和任期管理制,探索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考录乡镇公务员办法,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力度。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基层干部报酬待遇稳定增长机制。

(52)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党管人才责任,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和服务等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打破人才户籍、身份等限制,畅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有序自由流动。持续实施“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构建区域人才集聚地体制机制,实施盐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双千计划”,注重引进自贡籍在外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和开展项目合作。探索优秀企业家等十类重点人才培育和管理服务模式。

(53)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推动改革。鼓励支持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保护和激发干部群众锐意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各类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全面深化改革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加强全面深化改革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汇聚改革力量,形成改革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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