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药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9-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次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药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简章为满足医疗队伍发展需求,切实提高药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医疗机构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药学人才,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护士、药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16级药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报名工作。 一、招收对象 1.药学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药师规范化培训;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医院药师工作。 二、培训时间及内容 时间为12个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三、报名时间 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2日 四、招收录取程序 1.报名:填写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08992534@qq.com(报名表请见招生简章附件一)。 2.资格审查:请报名学员准备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需提供)、药师资格证(有则提供)、英语四六级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有则提供)、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个人简历于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2日到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科(行政楼6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单位送培学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送培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综合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于2016年9月13日09:00—12:00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考核通过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费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预计9月中旬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培训资格。 五、人事关系及待遇保障 1.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以自愿参加规范化培训为原则,所有参加规培人员由医院科教科统一管理。学员人事档案统一指定由自贡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培训结束且合格后将根据医院需要择优留用学员,其余学员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再次择业。 (2)待遇保障:录取后与医院签订培训合同,按相关政策执行。 2.单位委培学员 (1)人事关系:单位委培学员录取后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合同,其人事关系保留在送培单位。 (2)待遇保障:按医院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执行。 3.我院2016年新进药学专业人员,符合条件者一并进行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如遇国家或四川省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规培药师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联系电话:0813-2121147(药剂科),0813-2121015(科研科)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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