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房:
因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需进行业务系统应用改造和设备升级,定于2014年9月18日13:00至9月21日24:00停止全市所有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医保联网结算业务,现将业务停止期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停止期间住院病人所发生的费用须等系统恢复正常后补传;新入院病人先按自费病人办理入院,等系统恢复正常后再转为医保病人。
2、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业务停止期间数据的清理、检查,保证补传数据的真实、有效。不是业务停止期间的数据不能补传。
3、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房要做好业务停止期间宣传、解释工作,不得推诿、拒收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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