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对窗帘进行调研及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次
我院拟对窗帘进行调研及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3年9月21日17:30之前报名。 一、调研及采购项目:窗帘 二、调研及采购项目简介: 1.功能及参数需求:
2.服务要求: (1)送货要求:本项目非一次性送货,根据院方需求分批次送货。供应商在接到院方通知后5小时内到指定地点进项测量,紧急情况下1小时内到指定地点进项测量。一般情况下少量在测量后7日内安装完成,多量在测量后15日内安装完成,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安装时间。 (2)质量标准:窗帘布、阻燃隔帘布、遮光布需提供质检报告。供应商向院方供应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质量应当符合该货物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否则院方将拒绝收货,权当少交货物情况处理,按未在规定时间内安装完成进行考核。 (3)考核要求: ①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货物,院方有权拒收多交的货物,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少交货物造成院方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院方所有经济损失,院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已送货款。 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争议,经送检确认属于供应商货物质量问题的,院方有权退货且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通知2次供应商仍未办理退货的,院方权当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院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款合同总金额的5%。 ③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供货不全的情况每发生一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调研及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调研及采购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做为响应采购调研文件的部分; 7.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调研及采购情况、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见附件); 2.中小企业承诺函(见附件)(非中小企业则不填); 3.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以上资质不涉及不提供; 4.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性作为比选的依据之一。 四、报名方式 方式一: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方式二: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出报名资料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henmozg@vip.qq.com后再电话联系通知,在邮寄的情况下未在截止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视为未报名成功。 调研方式:线下调研,具体调研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调研的供应商请在医院外自行停车,院区内停车主要为病人及家属提供。 五、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13-2121029(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邮寄地址: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42号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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