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卫生中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1 来源:人事科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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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通知
各科室: 接自职办通【2016】48号文件通知,付蓉等237名同志参加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国家划定合格标准,成绩合格。 请各科负责人通知成绩合格人员,请于4月18日至4月22日将申办资格证书材料交人事科。办证所需材料(一式一份)如下: 一、中级: 1、《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 2、计算机C级或以上合格证; 3、身份证; 4、2寸免冠近照2张。 二、初级: 1、《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 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3、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须提交职称计算机D级或以上合格证; 4、身份证; 5、2寸免冠近照2张。 特此通知。
人事科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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