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1 来源:张钰涵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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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颁布的中华预防医学会《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团体标准中指出“发生职业暴露后不应挤压伤口”,这让大家都凌乱了,血源性职业暴露处置不都是“一挤、二冲、三消毒”吗?怎么突然不挤了,那到底挤不挤,跟着小编往下看。
相关标准 |
处理意见 |
T/CNAS32—2023《注射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 |
按GBZ/T 213执行 |
2023年《丙型肝炎病毒实验检测技术规范》 |
如皮肤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方向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10-15分钟 |
WS/T 433—2023《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标准》 |
针刺伤防护操作按GBZ/T 213执行 |
WS/T 661—2020《静脉血液标本采集指南》 |
7.1 伤口处理
被污染的锐器刺伤后需立即挤出污血,并用大量流水冲洗伤口,然后进行消毒处理和包扎。 |
2018年《中华护理学会针刺伤防护专家共识》 |
立即在伤口旁端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
GBZ/T 213-2008《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
7.2.2 如有伤口,应当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
2004年《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
相关标准 |
处理意见 |
T/CPMA 034—2023《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
7.1.1.4 不应挤压伤口 |
抗微生物治疗指南(热病2018年第48版) |
推荐处置方案没有提及发生职业暴露后需要进行挤压,并且特别强调不建议应用腐蚀性药品或挤压伤口。 |
相关标准 |
处理意见 |
《中国丙型病毒性肝炎医院感染防控指南(2021年版)》 |
未提及 |
美国CDC网站 |
没有提及发生职业暴露后需要进行挤压 |
1.伤口表浅或没有出血的确实没必要挤,挤压不当反而增加感染风险;但深部的、中度或者重度的则需要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挤压,否则冲洗时间再长也不能完全将污染的血液清除。
2.正确挤压方法:
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避免反复挤压,以免因伤口局部压力减轻导致病原体快速入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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