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联系我们   医院OA办公系统   专家坐诊时间表  
您现在的位置:行政职能处室首页 > 处室动态
发生职业暴露后,“挤”还是“不挤”?
发布时间:2024-03-01 来源:张钰涵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颁布的中华预防医学会《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团体标准中指出“发生职业暴露后不应挤压伤口”,这让大家都凌乱了,血源性职业暴露处置不都是“一挤、二冲、三消毒”吗?怎么突然不挤了,那到底挤不挤,跟着小编往下看。



NO.1

建议挤压

相关标准 处理意见
T/CNAS32—2023《注射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 按GBZ/T 213执行
2023年《丙型肝炎病毒实验检测技术规范》 如皮肤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方向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10-15分钟
WS/T 433—2023《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标准》 针刺伤防护操作按GBZ/T 213执行
WS/T 661—2020《静脉血液标本采集指南》 7.1 伤口处理
被污染的锐器刺伤后需立即挤出污血,并用大量流水冲洗伤口,然后进行消毒处理和包扎。
2018年《中华护理学会针刺伤防护专家共识》 立即在伤口旁端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GBZ/T 213-2008《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7.2.2 如有伤口,应当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2004年《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NO.2

建议不挤

相关标准 处理意见
T/CPMA 034—2023《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7.1.1.4 不应挤压伤口
抗微生物治疗指南(热病2018年第48版) 推荐处置方案没有提及发生职业暴露后需要进行挤压,并且特别强调不建议应用腐蚀性药品或挤压伤口。


NO.3

未提及

相关标准 处理意见
《中国丙型病毒性肝炎医院感染防控指南(2021年版)》 未提及
美国CDC网站 没有提及发生职业暴露后需要进行挤压

院感科建议

   “挤”与“不挤”需根据情况而定:
    1.伤口表浅或没有出血的确实没必要挤,挤压不当反而增加感染风险;但深部的、中度或者重度的则需要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挤压,否则冲洗时间再长也不能完全将污染的血液清除。

    2.正确挤压方法:
    由近心端向
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避免反复挤压,以免因伤口局部压力减轻导致病原体快速入血。

收藏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