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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的用药指导
发布时间:2015-12-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华法林是香豆素类抗凝剂的一种,在体内有对抗维生素K的作用,可以抑制维生素K参与的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在肝脏的合成,对血液中已有的凝血因子 Ⅱ、Ⅶ、Ⅸ、Ⅹ并无抵抗作用。因此,不能作为体外抗凝药使用,体内抗凝也须有活性的凝血因子消耗后才能有效,起效后作用和维持时间亦较长。主要用于防治血栓栓塞性疾病,可防止血栓形成与发展,如治疗风湿性心脏病2。还可作为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

一、不良反应:

与口服抗凝药一致,过量易致出血。早期可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见于硬膜下和颅内。任何穿刺均可引起血肿,严重时局部压迫症状明显,不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和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有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等报道;一次量过大时尤其危险,可引起出血、血尿、瘀斑、便血等。可引起肝肾损害,停药后症状消失。主要不良反应是出血,最常见为鼻衄、齿龈出血、皮肤瘀斑、血尿、子宫出血、便血、伤口及溃疡处出血等。 用药期间应定时测定凝血酶原时间,应保持在25—30秒,凝血酶原活性至少应为正常值的25%~40%。不能用凝血时间或出血时间代替上述二 指标。无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或凝血酶原活性的条件时,切勿随便使用本品,以防过量引起低凝血酶原血症,导致出血。凝血酶原时间超过正常的2.5倍(正常值为12秒)、凝血酶原活性降至正常值的15%以下或出现出血时,应立即停药。严重时可用维生素K,口服(4—20mg)或缓慢静注(10—20mg),用药后6小时凝血酶原时间可恢复至安全水平。必要时也可输入新鲜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

二、注意事项:

服用过量易引起出血,孕妇禁用。华法林可以透过胎盘屏障,引起胎儿的骨骼发育迟缓。
如有下列情形应先停药并立即至医院诊治:
1.刷牙时或割伤后流血不止
2.无故瘀伤且范围扩大
3.咳血,吐血,血尿,血便或黑便
4.严重头痛,胃痛
5.女性生理期期间,月经量过多
6.女性若有怀孕计划,要先告知医师
7.手术后3天内、妊娠后期、哺乳期、有出血倾向患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肝肾疾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脑、脊髓及眼科手术患者禁用。
8.以下情况须慎用:恶病质、衰弱、发热、慢性酒精中毒、活动性肺结核、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高血压、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月经过多、先兆流产等。
9.在长期应用最低维持量期间,如需进行手术,可先静注维生素K1150mg,但进行中枢神经系统及眼科手术前,应先停药。胃肠手术后,应检查大便潜血。

    因心内科的多数病人常规服用华法林片,所以请各位患者一定要遵从医生的用药指导,用量准确,定时复查血常规,做好自我监测,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尤其是老年人,家属一定要做到监管的职责,严防用错药物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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