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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小科普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弱视又叫“懒”眼,指的在视觉发育关键期(0~5岁)内,异常的视觉经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即使是戴上了矫正眼镜视力还是不能达到相应年龄段的视力下限,或者在看视力表时,两只眼睛的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的一种视觉系统发育异常性疾病。

人从出生到长大,视力的发展是有个过程的,在娃娃出生到5岁这段时间是视觉发育的关键时期,娃娃刚生出来视力都是很撇的,随着年龄增长要通过各种视觉的有效刺激才会提高视力,直到达到正常水平。

在这个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如果受到了斜视、没有经过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问题的影响,眼睛没有得到有效的视觉刺激,就会出现视力发育障碍,引起弱视。

弱视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视力不好,但由于很多弱视患儿年龄较小,表达能力有限,所以不细心的家长很难发现。

弱视常合并有多种认知功能障碍,如对空间立体感的辨别能力会较差甚至没得立体感的,还会产生经典的“拥挤效应”——在看单个字的时候看得清楚的,但一排字就看不清楚了,尤其在看书的时候就非常明显。

根据弱视的患病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斜视性弱视


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


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相差1.50D或者柱镜相差1.00D,屈光度数较高的那只眼睛形成的弱视;

屈光不正性弱视


两只眼睛都弱视,发生于未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者,双眼矫正视力相等或接近。主要见于高度远视或散光。    

形觉剥夺性弱视


由于屈光间质混浊,上睑下垂遮挡瞳孔、不适当地遮盖等引起的弱视。



 

弱视治疗的目的是使弱视眼的视力和其他高级视功能达到正常,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就要尽量让弱视的眼睛改善到最佳水平,主要有这些治疗方法:

1.去除病因

如果有白内障啊上睑下垂啊这些,医生根据相应的手术时机给你说该做手术的时候就要做。如果是要喊戴眼镜的,要戴矫正镜3~6个月,以达到视力充分改善。不同类型的弱视,要进行合适的屈光矫正,如散光、近视均应完全矫正,对于有斜视且合并远视的患者,需要根据具体的斜视类型进行远视度数的调整。


2.遮盖疗法

也就是很多小朋友戴眼镜时,用块片片遮盖其中正常的那只眼睛。

常用的方法是非弱视眼的完全遮盖,必须严格保证被遮盖眼无光线进入,强迫使用弱视眼。遮盖的时间与弱视的严重程度相关。

有研究指出,7岁以下的重度弱视,每日6小时的遮盖也足以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如果遮盖疗法被证明是最有效的,应持续进行。如果连续5~6周视力无提高,才考虑改变治疗措施。


3.雾视法

通过药物(1%的阿托品)或光学(调整非弱视眼度数)的方法使非弱视眼视物模糊。雾视的目的是使病儿在一定的距离使用弱视眼,而在另外的距离使用非弱视眼,或在所有的距离都不使用非弱视眼。

如果患儿滴用阿托品引起局部过敏反应以及全身性反应(皮肤潮红、出汗减少等),则不作为常规治疗手段。


4.压抑疗法

通过粘贴一定的塑料薄膜使非弱视眼视力下降,并比弱视眼低最少两行。常用于弱视眼的视力通过完全性遮盖已达到0.3以上,或两只眼睛能把看到的画面合二为一的功能较好的孩子。


5.手术

仅针对诱发因素只能通过手术来矫正的弱视:如光学矫正无效的斜视,先天性白内障等。

 

除了这些传统的弱视治疗方法外,目前弱视治疗研究领域还引入了知觉训练、双眼视治疗、重复经颅磁刺激、经颅直流电刺激等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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