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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肝抗病毒治疗
发布时间:2014-02-21 来源:感染科 作者: 点击数:

干扰素的治疗开创了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时代,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可改善患者长期生存率与生活质量,降低HCV相关肝硬化、肝衰竭于肝细胞癌的发生率。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的治疗是目前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的标准方案,约65%患者可取得持续病毒应答,故丙肝行抗病毒治疗可治愈。而且本市医保也大力支持丙肝病人的治疗,对住院期间的抗病毒药物实行报账。因此在我科进行“干扰素+利巴韦林”抗病毒的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病人逐渐增多,如今有30多例病人正在治疗中,且疗效较好,60%的病人在4周时检测HCV-RNA定量低于检测下限,80%以上的病人在12周时检测HCV-RNA定量低于检测下限。下面详细介绍一下丙肝抗病毒治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或家人有丙肝,可到板仓感染科咨询及治疗。

(一)抗病毒治疗的目的:抗病毒治疗的目的是清除或持续抑制体内的HCV,以改善或减轻肝损害、阻止进展为肝硬化、肝衰竭或HCC,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二)抗病毒治疗的有效药物:干扰素(IFN) a 是抗HCV的有效药物,包括普通IFN α、复合IFN和聚乙二醇(PEG)化干扰素a(PEG- IFN α)。后者是在IFN α 分子上交联无活性、无毒性的PEG分子,延缓IFN α 注射后的吸收和体内清除过程,其半衰期较长,每周1次给药即可维持有效血药浓度。复合IFN 9 mg相当于普通IFN α 3 MU。PEG- IFN α 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是目前最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案,其次是普通IFN α 或复合IFN与利巴韦林联合疗法,均优于单用IFN α。国外最新临床试验结果显示,PEG-IFN α-2a (180μg) (派罗欣)或PEG-IFN α-2b (1.5μg/kg) (佩乐能)每周1次皮下注射联合利巴韦林口服治疗48周的疗效相似,持续病毒学应答(SVR)率可达54%~56%;普通IFN α(3 MU)肌肉注射每周3次联合利巴韦林治疗48周的SVR率稍低,为44%~47%;单用PEG- IFN α-2a或普通IFN α 治疗48周的SVR率分别仅为25%~39%和12%~19%。我国的临床试验结果表明,PEG-IFN α-2a (180μg) 24周单药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总SVR率为41.5%,其中基因1型患者为35.4%,非1型患者为66.7%。因此,如无利巴韦林的禁忌症,均应采用联合疗法。

(三)抗病毒治疗的适应证:只有确诊为血清HCV RNA阳性的丙型肝炎患者才需要抗病毒治疗。

   (1)急性丙型肝炎:IFN α 治疗能显著降低急性丙型肝炎的慢性化率,因此,如检测到HCV RNA阳性,即应开始抗病毒治疗。目前对急性丙型肝炎治疗尚无统一方案,建议给予普通IFN α 3 MU,隔日1次肌肉或皮下注射,疗程为24周,应同时服用利巴韦林800~1 000 mg/d。 

(2)慢性丙型肝炎:(1) ALT 或 AST 持续或反复升高,或肝组织学有明显炎症坏死(G≥2)或中度以上纤维化(S≥2)者,易进展为肝硬化,应给予积极治疗。(2) ALT持续正常者大多数肝脏病变较轻,应根据肝活检病理学结果决定是否治疗。对已有明显纤维化(S2、S3)者,无论炎症坏死程度如何,均应给予抗病毒治疗;对轻微炎症坏死且无明显纤维化(S0、S1)者,可暂不治疗,但每隔3~6个月应检测肝功能。(3) ALT水平并不是预测患者对IFN α 应答的重要指标。既往曾报道,用普通IFN α 治疗ALT正常的丙型肝炎患者无明显效果,因而不主张应用IFN α 治疗。但最近有研究发现,用PEG- IFN α 2a与利巴韦林联合治疗ALT正常的丙型肝炎患者,其病毒学应答率与ALT升高的丙型肝炎患者相似。因此,对于ALT正常或轻度升高的丙型肝炎患者,只要HCV RNA阳性,也可进行治疗,但尚需积累更多病例作进一步临床研究。

(3)丙型肝炎肝硬化:1) 代偿期肝硬化(Child-Pugh A级)患者,尽管对治疗的耐受性和效果有所降低,但为使病情稳定、延缓或阻止肝衰竭和HCC等并发症的发生,建议在严密观察下给予抗病毒治疗。2) 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多难以耐受IFN α 治疗的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行肝脏移植术。

(4)肝移植后丙型肝炎复发:HCV相关的肝硬化或HCC患者经肝移植后,HCV感染复发率很高。IFN α 治疗对此类患者有一定效果,但有促进对移植肝排斥反应的可能,可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和严密观察下进行抗病毒治疗。

(四)抗病毒治疗的禁忌证

    1.干扰素的绝对禁忌证:妊娠,精神病史 (如严重抑郁症),未能控制的癫痫,未戒断的酗酒/吸毒者,未经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有症状的心脏病,治疗前粒细胞 <1.0 x 109/L,治疗前血小板 <50 x 109/L,器官移植者急性期(肝移植除外);相对禁忌症:视网膜病,银屑病,既往有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甲状腺疾病。 

    2.利巴韦林的绝对禁忌证:妊娠,严重心脏病,肾功能不全,血红蛋白病,Hb<80 g/L;相对禁忌症:未控制的高血压,未控制的冠心病,Hb<100g/L。

注意:抗病毒治疗的患者及其配偶在治疗过程中和停药后6个月均应坚持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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